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钟山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钟山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实施方案
发展有机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县有发展有机农业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产品质量及市场占有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在“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托“生态贺州·长寿胜地”的品牌效应,全力扩大有机认证面积,全力提升有机产品质量,全力培育有机产品品牌,全力打造有机农业竞争力,推动有机产品认证示范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现代农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有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升级。
二、工作目标
2018年计划启动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建设工作,增加有机认证品种,特别是贡柑、大头菜、木耳、蔬菜、大米等品种建设,并逐步获取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2018年发展有机认证证书到5家以上,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同意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到2020年,发展有机认证证书到25家以上,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围绕钟山特色和产业现状,加强全县有机产业发展的整体统筹规划,科学指导有机产品基地合理选址,精心布局和重点建设一批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比较突出的生产布局,打造独具钟山特色的规模化有机产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我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水果烟草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狠抓有机产地环境污染防治。强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大力实施区域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切实强化对有机产品基地的监控,确保种养殖环境符合有机产品认证条件。大力开展农业土壤改良,确保有机种植土壤质量的提升和生物多样性持续保持(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水利局)。
(三)强化有机生产技术指导。完善科学技术推广体系,培训技术骨干,搞好技术服务,确保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编制具有钟山特色的有机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及操作规程,并严格组织实施,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全面推广物理和生物治理措施防治病虫草害,从生产源头保证有机品质。建立完善我县有机产品田间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局、水果烟草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四)大力开展有机食品农产品认证。加强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培训,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认证绿色有机基地和食品农产品。全面落实自治区、市质监部门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扶持政策,组织协调认证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保障相关组织的认证有效性,确保有机产品获证组织、种养基地规模、产品认证数量、经济效益等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水果烟草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五)建立健全全程监管防控体系。探索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有机标准、质量追溯、认证认可、监管执法、风险预警体系,实行全程质量监管,确保产地环境有保障、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过程有追溯。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管理,落实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物质,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强化日常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加快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对示范区有机产品质量检测力度,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制定风险防控应对措施,有效防控有机产业链条中各种风险。建立完善我县有机产品生产管理措施(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环保局)。
(六)加快有机市场主体培育。围绕有机产业发展,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业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面向高端农产品市场,加快开发有机农产品市场,推进有机产品企业规模化经营、组织化生产。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有机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引导、扶持有机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有机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休闲农业等服务业,延伸产业链条。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有机产品论坛、有机产品博览会、产品推介活动,充分利用网购、电商等直销新渠道,开拓绿色有机农产品市场。建立完善我县有机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投资促进局、质监局、经贸局、旅游局)。
(七)加强有机产品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扶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钟山有机品牌名牌。加大执法力度,对未通过有机产品认证或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已过期的企业,在产品上标注“有机”或“ORGANIC”和图案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维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加强有机产品宣传,增强消费者的健康消费和品牌意识,推动广大生产者生产有机食品,引导广大消费者消费有机食品,形成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商局、文广体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钟山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指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增添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钟山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
(二)通力协作,强化配合。农业、林业、畜牧、环保、水利、经贸、投资促进、质监、工商、宣传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创造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我县有机产业健康发展。
(三)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县财政局要建立完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投入保障机制,将日常监管、品牌创建、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市场开拓等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支持发展有机特色产业。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的宣传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不断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重视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标考核,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对积极推进、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影响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
附件:钟山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钟山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人民政府加快发展有机产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钟山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书莹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冯 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盘江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豪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廖华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刘原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颜小军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邱贵祥 县经贸局局长
陈宗和 县科技局局长
潘照良 县财政局局长
杨庭铭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瑞春 县环保局局长
张恒宁 县农业局局长
梁 军 县文广体局局长
莫善斌 县统计局局长
胡晓川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陈炳东 县工商局局长
董良广 县扶贫办主任
潘夏莉 县旅游局局长
刘庆有 县供销社主任
李桂年 县水果烟草办主任
杜 军 县质监局局长
胡德珉 县水利局局长
岑俏林 县林业局局长
廖成其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忠党 县气象局局长
黎 新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岑立余 清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晓丽 公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家攀 回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绍新 钟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莫量辉 同古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 源 石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邹巧其 凤翔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春香 珊瑚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燕兵 燕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振 红花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映津 花山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 两安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廖华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军、张恒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钟山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全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帮扶企业申报有机认证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解开展工作。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有机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体局:负责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我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产业发展软实力,扩大钟山有机品牌形象。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编制我县项目计划,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县项目实施宏观管理,整合各部门项目支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的产业发展,积极申请申报相关国家扶持项目。
县环保局:负责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水体、大气、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确保有机产品示范区的水源、土质、空气符合《有机产品》标准规定。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林业有机产品生产管理措施及技术规范,落实基地日常监督工作,加大对林业投入品的管理,查处基地使用禁用林业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日常管理记录。抓好适宜种植有机产品低产低效林改造规划;利用人工造林补助等资金,抓好有机基地隔离带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将土地开发项目与有机产业发展相结合,做好土地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土地开发项目,保证有机产品基地建设用地;同时做好加工企业用地规划。贯彻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实施可持续发展。
县财政局:负责将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有机生产技术开发攻关,协助有机生产单位积极申请申报相关国家扶持项目等。
县扶贫办:负责有机产业基地所涉贫困户确认,落实扶贫专项资金,支持有机产业发展,积极申请申报相关国家扶持项目,实现有机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对接。
县农业局: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农产品质量监测,统筹推进有机产业基地建设,建立有机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增强有机农业发展后劲,规范认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产品推介,精心组织龙头企业、协会参加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
县水果烟草办:负责水果有机产品基地建设的规划、技术培训和指导,制定水果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管理技术规程,并帮助基地农户和加工企业建立完整质量科追溯档案,同时组织符合有机生产及物美价廉的有机生产资料供应有机生产企业等。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畜牧有机产品生产管理措施及技术规范,落实基地日常监督工作,加大对畜牧投入品的管理,查处基地使用禁用畜牧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日常管理记录。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全县有机产品示范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有机产品示范区排污的控制。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全县各乡镇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对影响作物生长的恶劣天气做好预报和通报工作,以便相关部门及时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我县有机产业经济数据等资料。
县旅游局:负责结合我县旅游项目和旅游产业,把有机产品捆绑在内,扩大影响力。
县质监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认证制度;推动企业(合作社)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参与国家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监督;对认证的产品进行监督;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假冒认证标识的产品以及违反有关认证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相关培训,指导获证企业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组织生产;指导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扩大全县有机产品认证面积;探索建立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开展示范区企业道德、法律、教育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
县工商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配合质监局进行有机产品市场规范管理、有机产品标志和数量的规范,杜绝假有机产品进入市场及搭建真有机产品销售平台。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有机产业发展中的土地流转、土地整治、土地开发项目的申报;负责组织科技人员指导示范区内种植户按照有机产品技术标准开展生产活动,对有机作物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等。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中共钟山县委员会 钟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钟山县委宣传部
备  案  号:桂ICP备13001288号
网站标识码:4511220001
技术支持:钟山县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774-8973360
网站投稿邮箱:zgzs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