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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法律援助同城通办。
打破传统属地管理模式,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在贺州市各援助机构“一站式”办结,减少群众在属地和异地来回跑腿。
二、实行法律援助免审机制。
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通过诉讼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军人军属、未成年人等10类人群或情形申请法律援助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三、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
农村“五保”对象等17类人员列入法援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范围,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直接获得法律援助,解决申请人获取经济困难证明难问题。
四、实行承办律师“点援”制。
依托全县律师成立统一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供受援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律师,实现法律援助资源全县统筹、一体服务。
实行法律援助异地协作。
加强与其他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为异地维权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便利,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六、增加法律援助对象范围。
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全部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七、为特殊群体提供公证业务上门服务。
为特殊群体提供公证上门服务,采取优先受理、优先上门服务,以解决老、弱、病、残且需办理公证者办证难的问题。
八、推行公证业务承诺机制。
钟山县公证处深入推行公证承诺制,采取“当事人承诺+公证处调查核实”的方式解决群众无法出具必备的证明材料的问题,让群众申请办理公证更省心。
九、实行法律服务容缺受理。
群众申请办理公证业务时在缺少相应辅证的情况下,可先容缺受理后补充,避免群众办事“多头跑”。
十、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
在全县12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畅通群众和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打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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