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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3)请求发给抚恤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8)请求因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9)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10)请求因使用假劣的种子、农药、化肥、饲料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赔偿;(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请求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人身损害赔偿。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受理条件
(一)经济困难。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农村五保户待遇的;因残疾、严重疾病、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1)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通过诉讼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4)因经济困难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一年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但有“受援人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或者“受援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情形被终止法律援助的人员除外。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申请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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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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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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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纸质 |
1 |
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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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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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1.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以上单位出具有困难的,可以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 2.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向法律援助机构承诺经济困难,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签署《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承诺书》。 | |
|
4 |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四、申请方式
(一)现场申请。地址:钟山县四馆两中心钟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2号楼二楼(法律援助窗口);
(二)网上申请,网址:http://zwfw.gxzf.gov.cn站点切换钟山县,选择钟山县司法局--“对公民法律援助事项的审批”,通过“在线办理”提交法律援助申请(邮递提交纸质材料)。
五、审批流程
(一)受理。申请时所提交的材料齐全无误,当场受理;材料不齐或有误,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申请人补充材料齐全后受理。
(二)审查。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决定。
(三)审批。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复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进度查询途径网上查询:http://hzzs.zwfw.gxzf.gov.cn/gxzwfw/bmft/bmftList.do?deptCode=11451122007925583W&webId=109
电话查询:0774-8980148
八、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一)实施主体:钟山县司法局
(二)承办机构:钟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办理地点:钟山县四馆两中心钟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2号楼二楼(法律援助窗口)
(四)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咨询电话:0774-8980148
(六)投诉电话:0774-8982297
附件:1.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
2.法律援助申请表示范文
附件1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

附件: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二
法律援助申请表
申请日期: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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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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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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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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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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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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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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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送达地址 |
□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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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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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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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通过短信、邮箱等方式送达后续文书□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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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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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可多选) |
□妇女 □未成年人 □老年人 □进城务工人员 □残疾人 □农民 □军人军属 □退役军人 □港澳台人员 □外国籍人或无国籍人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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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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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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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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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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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来 源 |
□直接申请(□申请人自行申请 □代为申请)□转交申请(□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监管场所 □值班律师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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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及申请理由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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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均合法真实,且同意法律援助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如果本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愿意依法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被终止法律援助;(二)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三)被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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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