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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教科字〔2021〕70号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同意钟山县旺峰实验学校办理换证手续的通知

2021-09-03 10:25     来源:县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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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 2021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72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钟山县旺峰实验学校办理换证手续,并发放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同时废止2016年发放的办学许可证。

附件:钟山县旺峰实验学校换证情况表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823

附件

钟山县旺峰实验学校换证情况表

学校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校长

学校

类型

办学内容

办学规模

办学许可证号

班级

人数

钟山县旺峰实验学校

钟山县城北环西路

杨华

唐清洁

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收适龄中小学学生

51

2447

14511224000004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钟山镇人民政府。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政办公室         20218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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