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便民服务 > 专题服务 > 医疗卫生 > 异地就医 > 我要问

异地就医人员如何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025-08-05 12:00     来源:广西医保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答: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或到医保中心受理处领取《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参保人员填写申请理由,异地就医确诊的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意见,医疗机构盖章;参保人员本人或代办人将《申报表》和申报病种所需材料(可为异地就医确诊的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及病历资料)交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在网厅、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申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组织鉴定专家评审;根据鉴定专家评审意见认定享受待遇资格,短信通知参保人员认定结果;评审通过的,参保人员到交材料所在地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