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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需要健康申报

2025-08-07 13:00     来源:北京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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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入境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精神萎靡、腹痛、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24小时内大便3次或者3次以上,或大便性状发生改变)、呕血、便血等不适症状时,或者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人员,应主动向口岸现场检疫工作人员报告或在健康申报时如实填写。进一步配合工作人员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和体格检查,排除传染病可能的,听取工作人员给予的健康建议,可以继续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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