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忠于宪法,忠于法律。积极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服务,为贫弱、残疾者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职尽责,认真勤谨,热情主动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从业清廉,克己奉公,秉公办事,弘扬正气,伸张主义;
五、保守国家机密和受援人秘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的统一安排、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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