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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2025-07-30 15:37     来源:钟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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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钟山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钟山县北环西路(县福利中心旁)

联系电话:0774-8983831

办公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电子邮件:gxzsxmzj@gxj.gxhz.gov.cn


主要领导:

赵明锋,男,1980年1月生,瑶族,籍贯广西钟山,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现任职务:钟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各乡镇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批报批;编制和审定全县村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地名图;承办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审定;组织、协调、指导本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县乡镇界标样图;负责县内乡镇行政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划出的职责:

(1)将救灾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

(2)将优抚安置双拥职责划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将医疗救助职责划给县医疗保障局;

(4)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5)将社工站职责、基层政权建设职责划给县委社工部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钟山县行政区划地名图。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8983831

负责人:江建美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密、信息、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绩效、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与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材料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县内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承担全县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编制和审定全县乡镇标准行政区划地名图、负责县内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二)社会救助股。

联系电话:0774-8986093

负责人:董军

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与政府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相关工作。指导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4-8971913

负责人:朱玉银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中国公民收养登记机关、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内地居民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批。负责协调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落实辖区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

联系电话:0774-8986369

负责人:冼玉兰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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