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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钟山县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标  题:钟自然资函〔2025〕32号关于县政协十届第五次会议第1023号提案的答复函 (B类)
发文字号:钟自然资函〔2025〕32号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钟自然资函〔2025〕32号关于县政协十届第五次会议第1023号提案的答复函 (B类)

2025-10-31 15:50     来源:钟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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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钟山县稀有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023号提案)收悉。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县稀土产业发展现状及挑战,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实践价值。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资源勘查与规划"的建议

该建议对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至关重要。我局将立足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配合上级勘查工作。主动对接自治区、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争取将钟山县稀土资源勘查纳入上级地勘基金项目计划。协助提供本地基础地质资料,配合专业地勘单位开展系统性普查与详查,为摸清资源家底提供支持。

(二)协同做好规划编制衔接。在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框架下,深入开展本地调研,科学提出我县稀土资源开发布局、时序和管控要求的建议。强化与本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资源开发目标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相协调。

(三)加强本地资源动态管理。动态跟踪资源储量、勘查进展及开发状况,为上级决策和县域产业规划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

二、关于“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的建议

该建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结合我局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将协同相关部门推进以下工作:

(一)优化审批协调服务。建立重点稀土项目审批协调机制,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会同相关部门同步推进用地、用林、矿权等审批前期工作,提升服务效率。

(二)强化资源开发监管。加强与应急管理、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等政策的解读与宣传工作,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用地用矿意识,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三、关于"延伸稀土产业链条"的建议

产业链延伸需多部门协同。我局将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矿产资源供应引导,在采矿权设置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鼓励资源向深加工企业倾斜,支持矿山企业综合利用共伴生资源及尾矿,为下游产业提供稳定的资源保障。

(二)严格资源利用效率监管,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考核等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回收率与综合利用率,为产业链可持续发展奠定资源基础。

(三)配合做好招商引资服务,根据县统一部署,及时向发改、经贸等部门提供准确的资源储量、分布及规划信息,为精准引进下游企业提供决策依据。

四、关于“增强科技创新力度”的建议

该建议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配合推进:

(一)推动绿色勘查与智能矿山建设,鼓励企业在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推广绿色勘查方法、数字化矿山管理系统和高效集约开采技术,提升资源开采回采率、综合利用率和智能化水平。

(二)完善矿政管理政策引导,在采矿权设立、延续、变更等环节,将企业技术创新与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

(三)配合建立产学研协同机制,根据县统一部署,协助提供资源储量、矿区环境等基础数据,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助力科技成果在资源高效开发、循环利用等领域落地应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履职尽责,推动稀土资源科学开发与产业升级,为钟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源保障。

                  钟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经办人:蒙盛连,联系电话:18777419186;邱木生,1360784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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