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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钟山县行政审批局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7日
标  题:关于潘照群、陈连英私人住宅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发文字号:钟山防护〔2026〕审字第(3)号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

关于潘照群、陈连英私人住宅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2026-01-27 11:35     来源:钟山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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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06.69㎡,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规〔201938号),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18.2007㎡,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五款,满足易地建设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462号),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606.69㎡每平方米10元标准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06.69×106066.90元(大写:陆仟零陆拾陆元玖角整)。

同意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钟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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