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钟山县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7日 |
| 标 题:关于潘照群、陈连英私人住宅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 |
| 发文字号:钟山防护〔2026〕审字第(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经审核,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06.69㎡,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规〔2019〕38号),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18.2007㎡,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五款,满足易地建设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462号),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606.69㎡每平方米10元标准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06.69×10=6066.90元(大写:陆仟零陆拾陆元玖角整)。
同意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钟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