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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2、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养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中医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
4、开展疾病预防防控、慢性病管理、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协助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负责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指导,对村医生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6、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宣传,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
7、协助开展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共有1个单位。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单位1个。开设有院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妇幼保健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放射科等职能科室。
2、机构人员情况
我院共有职工66人(编内实有在职人数28人、临聘人员38人)。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3人,其中事业编制2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8人,事业在职66人(含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8人。
第二部分: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54.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8.8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9.07万元,下降16.8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04万元,为钟山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了71.39万元,下降了24.33 %,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无疫情防控项目拨款支出及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支出;(2)与上年度相比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减少8.86万元,下降78.45%;(3)与上年度相比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减少6.82万元,下降74.17%;(4)与上年相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基本工资补助资金,减少7.20万元,下降48.00%;(5)与上年相比(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减少1.93万元,下降77.84%。总体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比上年度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钟山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900.9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9.72万元,下降了15.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就诊人员减少,业务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5.8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了2.03万元,增加了53.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分别收到多笔县疾控转入艾滋病工作经费及县妇幼转入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避孕药具经费、两癌检查资金、艾滋病等工作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5.7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46万元,下降了56.4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盈余为负数,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缺口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加0.00%,主要原因无上年结转和结余数。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54.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54.6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支出数减少262.54万元,下降了18.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及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76万元,上升4.51%,主要原因是职工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127.9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保障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及防治艾滋病支出、基本药物补助支出等各项业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3.76万元,下降18.95%,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人员变动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材料费用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6万元,上升5.3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有所调增。
4.结余分配0.00万元,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与2024年度均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资金已使用完毕,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0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1.39万元,下降24.33%。其中:基本支出35.33万元,项目支出186.71万元。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4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7万元,年初预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3%,较年初预算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只发放了本年度前三个季度生活补助,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0万元,年初预算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0万元,年初预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8%。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保障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及防治艾滋病支出等各项业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项目,部分项目年初由卫生健康局纳入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分配至我单位使用,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增加,所以导致预决算差异大。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8.60万元;年初预算为1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奖金及津贴补贴未形成支出,生活补助未全部形成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绩效工资,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生活补助及资金。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0.56万元;年初预算为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8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做了基本工资7.8万元,实际支出了基本工资28.13万元,劳务费2.23万元及电费0.2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基本工资补助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的相关支出,如:卫生院职工工资支出,村卫生室电费及村医基本药物补助。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7.71万元;年初预算为12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劳务费超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各项支出,如:公卫人员基本工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村医工资、年终绩效工资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02万元;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免疫规划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项目资金年初由卫生健康局纳入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分配至我单位使用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增加,主要用于村医防艾劳务费补助及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3万元;年初预算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94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调基数调增,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积金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9.14万元:年初预算为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基数调增。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预决算差异原因:预算中的奖金实际未形成支出,其中:绩效工资3.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8万元,住房公积金9.1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3%,预决算差异原因较年初预算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只发放了本年度前三个季度生活补助。其中:退休费1.17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00%。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7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属于卫生健康局下属二层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186.70万元。其中,上级项目7个,上级项目支出184.33万元;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2.3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自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77.3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5.08%;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9.1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92%;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精准度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预算与实际支出偏差较大;二是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存在进度把控不及时、质量监督不到位情况;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未有效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项目调整紧密挂钩。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前期调研,参考历史数据、市场动态等因素,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精准度;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进度跟踪与质量监控机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加大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削减预算或调整实施方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自评得分9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33万元,执行数为2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人数达3万人,乡镇卫生院全部基本药品在自治区网上采购率达100%,补助资金支出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为20.33万元,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保持稳定,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率达10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中长期持续实施,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我院2024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能力得到提升,使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项目得到较好落实,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使人人享受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带来的健康实惠。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基本药物缺货大部分是因为配送时缺货或配送不及时;对实行基本药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政策和制度核心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刻;经济效益部分达成预期指标,较上年下降15%。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全面了解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的益处,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看得起病;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工作指导力度,提升卫生院职工业务能力。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20.33万元。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人数达3万人次,乡镇卫生院全部基本药品在自治区网上采购率达100%,补助资金支出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为20.33万元,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保持稳定,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率达10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中长期持续实施,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2024年度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能够有序开展,但是在开展中也存在一定问题,我院将加强项目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考核制度。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4年钟山县红花镇中心卫生院部门绩效自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