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9〕104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9年出台《关于印发钟山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钟财预〔2019〕27号),明确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内容,更好促进我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县财政局收到上级革命老区补助资金后,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的原则,迅速开展项目落实工作,明确到各个具体项目,并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审批。申报项目获批后,立即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尽快开展项目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2024年我县共收到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742万元,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对市县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3〕146号)下达1523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桂财预〔2024〕53号)下达219万元。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并上报。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我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742万元,建设项目19个,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钟山县清塘镇新竹村、凤翔镇同枝村、同古镇奉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万元;
2.钟山县英家街水渠安全防护栏35万元;
3.钟山县公安镇里太村至江台村公路工程110万元;
4.钟山县红花镇红花至古楼公路工程100万元;
5.钟山县公安镇吉塘村至老寨村公路工程42万元;
6.钟山县回龙镇八门楼至桥背村公路工程115万元;
7.钟山县清塘镇清塘村至桥甫村公路工程65万元;
8.钟山县同古镇中寨至底寨公路工程95万元;
9.钟山县清塘镇三拱桥村至塘冲村公路工程100万元;
10.钟山县清塘镇新村至水东村公路工程90万元;
11.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至白霞街公路工程135万元;
12.钟山县钟山镇钟山街委新建桥梁工程90万元;
13.钟山县钟山镇城厢街委道路恢复工程107万元;
14.钟山县钟山镇丹龙村委丹龙村排水管工程95万元;
15.钟山县潮摊村委三角地村道路恢复工程108万元;
16.钟山县公安镇百镇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工程121万元;
17.钟山县两安瑶族乡非遗展览馆建设项目70万元;
18.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立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9万元;
19.钟山县革命史料陈列馆维修项目50万元。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上级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742万元,主要用于我县钟山镇、清塘镇、凤翔镇、公安镇、红花镇、同古镇、两安乡等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工程。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共支出648万元,支出进度为34.2%,结余1094万元。截至2025年3月底,支出规模达1215万元,支出进度为69.75%,结余527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资金管理总体情况(40分)
1.制度机制建设(9分)。我县已于2019年制定革命老区管理办法,项目申报经过财政部门班子会议集体决策,项目调整按要求报市财政局批复,2024年县财政部门牵头对项目进行监督核查和绩效评价,自评得9分。
2.项目管理(15分)。2024年收到自治区资金后,及时通知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同时编报产出、效果、满意度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清晰。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在15天内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报市财政部门批复。在市财政局批复5天内下达资金到项目单位。2024年所有申报的项目均按规定进行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自评得15分。
3.资金管理(16分)。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共支出648万元,支出进度为37.20%。项目资金均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范围、标准,用途内使用,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务核算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并且建设项目在拨付工程款时均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不存在资金拨付优先于项目中标的情况。但资金支出进度相对较慢,主要原因是:(1)部分项目实施较迟;(2)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较慢;(3)施工方申请拨款速度较慢。自评得13分。
(二)项目产出及效果(60分)
1.产出评价指标情况(30分)
(1)项目完成程度(14分)。
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安排的17个项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完工16个,1个项目未开工,项目完工程度94.12%,自评得13.26分。
(2)完成数量和质量(8分)。
2024年共完工16个项目,1个项目未完工,未完工项目为钟山县革命史料陈列馆维修项目,主要原因是:因设计未完成,施工图纸出具延误,导致工程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实施。截至2025年3月该项目已完成设计,正在进行项目评审工作。自评得7分。
(3)完成成本(8分)。
我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均按计划投资额进行,未出现超计划投资额及未履行调整审批手续等情况。自评得8分。
2.效果评价指标情况(30分)
(1)政策目标实现程度(20分)。
2024年革命老区建设内容为公路维修改造,基础设施。完善了老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群众出行条件,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也改善了村容村貌、优化了群众居住环境,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1个项目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开工,未能及时发挥资金的产出效益。自评得19分。
(2)维持与反馈机制(10分)
我县于2019年印发了《关于建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后续维护运转机制的通知》(钟财预〔2019〕120号)。建立项目后续维护运转投入机制,保障项目后续维护运转投入。2024年度革命老区项目多数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的出行问题,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人民群众对这些项目的满意度均超过90%。自评得10分。
3.扣分项(基础分:-20分)
2024年度,全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的资金未出现重大失误、贪污腐败问题或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未被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纪委、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书面通报批评。该项不扣分。
综上,我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总分为94.26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积极申报项目。收到上级革命老区补助资金后,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的原则,迅速开展项目落实工作,明确到各个具体项目,并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审批。申报项目获批后,立即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尽快开展项目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2.开展监督工作。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情况下加快实施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杜绝财政资金被挪用挤占等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联合多部门、多股室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核实凭证、查看现场等方式开展监督,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由于某些客观原因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或施工方请款材料不齐全、提交过慢以及审计时间较长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的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二是由于库款紧张,未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项目未能正常施工,严重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支出进度严重偏慢。
(三)改进措施及对自治区的建议。
1.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协调与沟通,及时了解未完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以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尽早发挥效益;二是逐步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尽量选择前期工作已完备、施工条件已达到的项目进行推进,尽量避免“资金等项目”的情况出现;三是当年项目力争当年完成,并对竣工项目督促第三方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以便拨付资金,提高资金支出进度。
2.对自治区建议。建议上级安排项目后期管理维护费用。上级财政部门每年对革命老区已建成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安排部分后续的维护治理费用,促进项目发挥更大的效益。
附件3: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表.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