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快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2025—2026年)的通知》(贺政规〔2025〕1号)文件精神,2025年我县继续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建设香芋和设施蔬菜基地,重点扶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生产技术培训、产品贮藏加工、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方案”主要有六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资金来源
第三部分是扶持方式及标准
第四部分是扶持方式及标准
第五部分是实施程序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
(二)对比钟政规〔2024〕1号文变更的内容
1.根据(桂农厅发〔2025〕44号)文件要求“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各县用于奖补经营主体的衔接资金,不应超过当年度到县衔接资金总额的5%。”,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对于2025年进行先建后补的项目补助金额不能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不能超过2025年自治区和市级衔接资金总额的5%。
2.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3年以来,我县通过招商引资先后引进中农信投、澳门澳鲜、安徽国菜3家企业,为维护政府公信力和我县优质营商环境,推动现有企业尽快建设投产、做大做强,对于本方案印发前已建设完毕并验收通过的设施建设(大棚),继续按(钟政规〔2024〕1号)实施标准执行。
3.“一、总体要求、(三)目标任务”部分,根据(贺政规〔2025〕1号)将原文表述“以强有力的政策扶持,推动全县香芋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鲜芋产量达5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达5亿元;打造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全县蔬菜产量达27万吨以上,产值达7亿元。”更新为“到2026年,全县香芋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左右,产量5万吨、综合产值5亿元、建成3家以上香芋加工企业、加工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
4.“二、资金来源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资金、财政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有些政策指标不适宜从衔接资金中支出,不采纳县财政局提出“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安排”的修改意见,继续按上年方案及市指导意见表述不变。
5.“三、扶持对象及限额”修改为“扶持对象及标准”,删除其“(一)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项,合并为“(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原则上按脱贫村累计不高于500万元/村、其他行政村累计不高于200万元/村的标准,对联农带农富农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予以支持。”第(三)新型经营主体升为第(二)分项。更改第(三)分项为“种植大户。对种植大户,通过先建后补方式,利用本村或居住地周边土地发展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含设施食用菌)和香芋种植,给予资金补助,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发展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规模标准可降低到2亩(含),发展香芋产业标准可降低到5亩(含)。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
6.删除“六、工作要求中第(七)分项,强化督查考核。”
7.方案末句关于扶持政策方案有效期,将原文表述“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12月31日止。”变更为“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2月31日止,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8.附件1:香芋扶持政策、2:设施蔬菜扶持政策,合并为附件《2025年钟山县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标准》
(1)在滴灌、地膜方面,已根据市意见删除了“对新建或新提升改造的贺州香芋生产基地,土地流转期限2年以上”的表述上。从“滴灌100元/亩、地膜100元/亩,旱地滴灌每亩增加100元”修改为“滴灌200元/亩、地膜100元/亩、在旱地实施滴灌的每亩增加200元补助”。
(2)在品种培优方面,单位补助标准从“30亩以上,500-900元/亩”,修改为“10亩以上(脱贫户、监测户5亩以上)、30亩以上,500-600元”,新增种植香芋组培苗一代10亩、30亩(含)以上的,分别按照1400元/亩、1500元/亩进行补助;新增“香芋+玉米”等间(套)种种植模式的,按照贺州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补助标准,在香芋种植补助基础上,每亩增加补助300元。
(3)在品牌培育、产品认证方面,从统一标准5万元,细化为“根据其申报类型认证费用,经审核,其中“圳品”认证、供港澳(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供深农产品基地认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绿色食品认证、有机认证、香港优质“正”印认证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富硒产品认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认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4)大棚建设,从标准型大棚、高标准大棚、薄膜连栋温室、玻璃连栋温室4小种改为新实施网室棚、荫棚、防雨棚、塑料棚、温室棚5大种,品种类型更加广泛适用,从0.6万元到8万元标准不等。
(5)新增食用菌大棚或基地建设,每亩补助4万-20万元或每平方米60-300元。
(6)其它基地建设项目,考虑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统一按靠低标准执行。具体请以方案政策标准为准。
钟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