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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所,各绿化养护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促进我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现将《钟山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钟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山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暂行)
为促进我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适应城市长效管理要求,全面提升管护水平,根据我县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钟山县城区范围内县级财政拨款、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养护管理的公共绿地。
二、考核要求
(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所组织县级管理范围内绿地日常养护管理检查考核。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结合的方式,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二)考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钟山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暂行)》(见附件),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考核结果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
(三)各养护单位要严格按照《钟山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暂行)》要求,认真履行养护合同条款,做好养护工作。
(四)建立日查制度。各单位每日必须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日查情况进行检查。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绿地的松土、除草、施肥、淋水、保洁、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护、养护档案等。
四、考核办法
(一)定期考核。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所组织当月考核,每月底定期检查考核1次。
(二)不定期考核。每月不定期抽查若干次,即经常性巡查及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时所进行的随机抽查考核。抽查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所随时抽查,不通知养护单位,抽查结果计入当月考核成绩。
五、计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月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95分(含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不含90分)为不合格。
六、奖罚办法
(一)养护单位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次月发放上月养护管理经费;凡当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扣发该单位当月养护管理经费;一年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全额扣除余下的养护经费,终止养护承包合同,取消下年度参与县城区绿化养护资格。
(二)养护单位因养护不到位被媒体曝光的,扣除养护责任单位当月养护费的50%。
(三)因养护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养护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四)绿化存在缺株(自然灾害除外)、断档和绿化淋水设施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发出书面通知后,仍然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停拨该单位全部养护经费。补植和维修费用由养护单位承担。
(五)单项考核扣分达到或超过该项设分3倍的,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附件:钟山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暂行)
政策解读:http://www.gxzs.gov.cn/xxgk/zfxxgk/jcxxgk/zcjd/t13072060.shtml